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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蒸压加气混凝土板(ALC板)信息归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21关注:55

各县级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材料信息归集工作的通知》(苏住建质〔2023〕23号)要求,现将蒸压加气混凝土板(ALC板,下同信息归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归集范围

在苏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使用蒸压加气混凝土板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开展蒸压加气混凝土生产企业的基本信息及信息归集服务。归集产品包括蒸压加气混凝土板、蒸压加气陶粒板等。

二、归集时间

2025年61日起,开展全市房屋建筑工程蒸压加气混凝土板信息进行归集工作

、归集流程

1.生产企业归集信息。生产供应企业登录苏州市装配式建筑管理信息平台”(网址:http://222.92.61.101:9072/zps/#/login,以下简称平台)进行信息归集,归集企业信息(附件1)上传诚信自律承诺书附件2等企业资料,完成信息归集后,平台对已通过信息归集的生产企业生成企业信息二维码(一级码)

2.在建项目蒸压加气混凝土板信息归集。生产供应企业在平台内录入所供应在建项目基本信息,上传供应合同扫描件,填写产品种类、总数量、分批次送货数量和时间等信息。平台生成带有项目二维码(二级码)。供应企业导出项目材料信息表,与质量证明文件同步提供给所供应的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扫码可查看已进场蒸压加气混凝土板的种类、数量、进场时间等相关信息。

3.检测单位核验信息。材料进场时,施工单位取样员、监理单位见证员、生产供应厂家人员(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共同填报见证取样抽检相关信息后,平台在《见证取样记录表》(附件4)生成材料抽检码,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收样员扫码核验见证取样信息进行签收。

四、加强监管

1.强化进场核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加强对在建项目使用蒸压加气混凝土板质量核验,通过扫描一二级码,查验供应企业相关信息及见证取样情况等,对检测机构核验和归档《见证取样记录表》情况进行检查。未按要求进行见证取样送检的蒸压加气混凝土板不得进场。

2.开展质量保证能力评价。苏州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协会应规范、有序做好苏州市蒸压加气混凝土产品质量保证能力评价工作。

3.持续完善工作措施。各地要及时将蒸压加气混凝土板信息归集推进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改进建议反馈市住建局,共同完善归集细化举措,加强蒸压加气混凝土板质量管理。

业务咨询电话:0512-65120588;

信息归集平台技术支持电话:17802616725。


本文如有蒸压加气混凝土板信息归集工作未明确事宜,参照《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材料信息归集工作的通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归集建筑材料进场核验的通知》关于开展预制混凝土构件信息归集工作的通知执行。

附件1.苏州市蒸压加气混凝土板生产企业信息登记表

2.诚信自律承诺书

3.项目材料信息表

4.见证取样记录表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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